好中选优!申城发布商品住房用地出让新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玉红)9月8日,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发布最新一批次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公告,共计7幅地块,出让面积约50.14公顷,起始总价约185亿元。本批次集中供地将执行新的竞价规则:现场竞价达到最高限价后,进入竞“高品质建设”环节,最后方是摇号环节。
“高品质建设”引导性指标包括地块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BIM技术应用、适老化建设、全装修商品住房的装修价格标准、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公共租赁房等。同时,“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公共租赁房”的建设要求将在现场竞价环节竞拍。
“各地块差别化设置‘高品质建设’要求,比如,在部分配套设施不齐全的郊区,商品住宅用地出让会设置适老化建设要求。”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高品质建设”引导性指标通过加强民生保障、老年宜居、公共服务等功能,推动绿色低碳建设,有望进一步强化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导向。
本批次发布的7幅地块分别位于浦东新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长宁区、静安区,既有纯居住用地,又有集办公、商业、居住于一体的综合用地。根据地块所在区域和特点,出让人在出让前,就各地块的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BIM技术应用、适老化建设、全装修标准、“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公共租赁房”等建设条件,征询各职能部门意见,纳入出让文件。其中,“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公共租赁房”两项指标,则既在出让文件中明确底线型的建设条件,又可通过现场竞价市场化竞拍相关上限要求。
本批次交易活动现场竞价采取先竞价格,再竞报“绿色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和“公租房比例”,若仍有多个竞买人接受最高限价和同等竞报条件的,则最终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竞买人须承诺按竞得的“高品质建设”要求签订出让合同,在建设、验收、运营等环节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监管,实施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高品质建设要求落地。
本批次部分中心区域、重点地块根据各区出让人意见采取了“招挂复合”出让,在地块“高品质建设”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先招标后竞价的方式“好中选优”,进一步引导开发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城市作品。
据悉,本批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会于10月11日起举行。从新的规则和管理措施看,上海切实强化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导向,加强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功能,促进住房建设精细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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