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马哈农家餐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延市监处罚〔2023〕525号

2023-08-02 12:16:11 来源: 新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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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马哈农家餐厅。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市监处罚〔2023〕525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马哈农家餐厅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229MA01DQ9T4Q工商注册号110229604155149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马色东吉尼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违法事实当事人是2023年5月4日从北京兴隆彬华蔬菜批发摊购进的姜,进货数量是2kg,进价是16元/kg,进价合计32元。2023年5月5日,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检了1.5kg的姜,价格是30元/kg。抽样人员现场支付了抽样费共计45元。2023年5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库存的与抽检同批次的姜均已做成8份姜丝可乐和2份大盘鸡,均已售出没有剩余,姜丝可乐售价为18元/份,大盘鸡售价78元/份。因此,本案货值金额共计345元(45+8*18+2*78=345),违法所得共计345元(45+8*18+2*78=345),经营涉案食品没有专用的工具、设备。当事人采购姜时,索取并留存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凭证,但未索取合格证明。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45元;罚款金额(万元)0.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345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7-27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10-27处罚机关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阅读 隐藏边栏

发布日期:2023-08-02 07:38:12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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